【导读】阿勒泰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2日,机试:2020年5月27日,面试: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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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1名从现有聘用书记员中选聘)。
一、招聘职位、人数、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招聘职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
(二)招聘人数。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从现有聘用书记员中选聘1人)。
(三)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有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阿勒泰市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阿勒泰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可以参加报考);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教育矫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的;
12.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两类,一是从已在阿勒泰市人民法院聘用的书记员中选聘,选聘程序主要有:符合条件的聘用书记员提交书面申请→书记员所在庭室出具考核意见→党组审核签字→体检→政审→拟聘公示→培训及考核→聘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制定(报备)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聘公示→培训及考核→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