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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兵团六师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30人

2020-12-29  |  来源: 六师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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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六师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其中:六师中级法院4名,五家渠垦区法院5名,芳草湖垦区法院3名,奇台垦区法院3名)、15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六师中级法院4名,五家渠垦区法院5名,芳草湖垦区法院3名,奇台垦区法院3名)。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在法官具体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代法官接收、管理、查阅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材料;

(二)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依法调查、收集、核实相关证据;

(三)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

(四)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五)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六)办理指定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关事宜;

(七)排定开庭日期,张贴开庭公告;

(八)根据法官的安排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九)参与法庭庭审,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法官交办的除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以外的相应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十)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十一)完成法律文书上网工作;

(十二)办理法官交办的与审判有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从事以下工作:

(一)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的有关记录和庭审刻录工作;

(四)公布开庭审理公告;

(五)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其他诉讼文书;

(六)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

(七)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

(八)打印并核对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九)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

(十)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聘用制书记员职责与法官助理职责存在冲突的,由法官进行明确。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审判事业,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1日,即1986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

4、法官助理需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书记员需为大专以上学历;

5、法官助理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书记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非其他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