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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师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14人

2021-02-24  |  来源: 阿拉尔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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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不限专业,法律、法学专业优先;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应职位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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