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需招聘书记员若干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优先考虑),年龄32周岁以下,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性别、民族不限(哈萨克族,民考汉双语优先),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及测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截至4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阜康市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
3、资格审查:由阜康市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测试和面试。
三、工资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收入3000元加社会保险,另加月绩效考核500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3527018,13199946355。
阜康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