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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总成绩(乌鲁木齐市职位)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7-07  | 

 各位考生:

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乌鲁木齐市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总成绩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全体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对属于此类情况的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平均分的,计算总成绩并进行职位内排名;面试成绩低于平均分的,不计算总成绩,也不进行职位内排名;

对达到3:1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计算总成绩并进行职位内排名。

二、关于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根据《简章》规定,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含法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乌鲁木齐市特警七支队运动场(馆)。

公交路线:可乘坐8路或临时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天山技术学院”下车,十字路口向东步行200米,到达特警七支队驻地(有50米高信号塔为标志物)。

行车路线:地图搜索“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导航前往。在天山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区域找位置停车后,向石人沟方向步行150米,到达特警七支队驻地(有50米高信号塔为标志物)。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前一天实地察看场地;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和面试通知书,提前1小时到达;

3.考生应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运动鞋;

4.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5.如有其他变动或其他事宜,另行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关于体检

(一)体检对象

报考非人民警察(含法警)职位入闱体检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警)职位的入闱人员体检在体能测试结束后另行安排。

(二)时间地点

1.集中时间:7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之前(北京时间);

2.集中地点: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南湖西路99号,市第19中学对面,乘23、34、61、153、309路在兽医站下车,或乘BRT5号线南湖西路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名表、面试通知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签字笔和体检费450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勿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3.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并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因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

4.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于7月11日18:00(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录工作高效运行,体检考生可提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打印《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考察表》,填写有关信息,做好考察政审的准备。

附件: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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