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查询公告
现将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5分。
(四)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地区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五)《汉语基础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三、自治区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入围人选确定
自治区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5分,其中,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查询笔试成绩请于5月31日18:00(北京时间)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照相关提示进行。
(二)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定于6月22日-26日(具体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另行告知)。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于所毕业院校统发学历(学位)证书之日起30天内提交原件,如不能提交,视情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定于6月30日-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在资格审查时由招录机关告知。
(四)《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在参加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