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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和田法院、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07人

2021-03-04  |  来源: 和田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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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7名书记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少数民族考生系和田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

10.非和田户籍或生源在和田普通高校就读的毕业生视为和田户籍;

11.由组织部牵头赴内地高校招录的优秀毕业生的配偶、留疆战士的配偶,均视为配偶服务所在地户籍;

12.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时须具备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7.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2019年已参加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并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后,因各种原因离职已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10:00—3月6日18:00

报名流程: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招聘考试专栏。

有关要求: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考生打开微信小程序并按相关提示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考生网络报名时同一身份证不得重复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核查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简章》规定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出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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