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招聘25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网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我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
坚持把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7。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