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新疆煤炭技师学院招聘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网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工程学院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新党编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由原“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和“哈密煤矿技工学校”两校合并成为“新疆煤炭技工学校”;2013年9月经批准成为“新疆煤炭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批准在新疆煤炭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成立“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院址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372号,紧邻111省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差额拨款的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现隶属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单位为新疆工程学院。学院具有双层次办学模式,可培养中专、技工矿业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新疆矿业工程实训基地、新疆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自治区级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同时具有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乌鲁木齐市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齐全、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建院至今,学院已累计开设了30余个专业,机电一体化、通风安全、矿山测量、焊接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等十几个专业已成为学院常设的特色学科。煤矿技术、煤矿电气维修、煤矿机械维修专业为自治区人社厅认定的重点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6月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6月1日(含)后出生;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民的应聘人员,需取得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4日18:00止。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372号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办公室(可乘613路、19路、33路、D001路等在米东区小地磅下车后步行500米)。
4.报名联系人:马老师0991-7500988,周老师13565853986
5.报名材料:
(1)《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原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压缩包后以“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如:1001-张三)发送至电子报名邮箱xjmtjsxy2021@163.com。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也可电话咨询报名联系人。
9.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学校相关程序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