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20-06-12  |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导读】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教师15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8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新疆考试交流群:721553499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

5.坚持相同学科面试标准统一的原则。

6.坚持严肃、严谨、保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出公职的人员;

2.收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收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10:00至6月28日12:00。

面试资格审查及通知面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10:00-6月29日20: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

面试方式: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官网查询《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

2.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PDF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镜)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压缩命名为“应聘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专业”,发送至邮箱:136027748@qq.com

3.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