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伊宁市中小学招教师220人

2020-09-01  |  来源: 伊宁市教育局

【导读2020年伊宁市中小学招教师2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教师考试网获取。

 新疆教师考试交流群:1048287338

 备考课程:2020新疆教招面试专训

为有效补充师资力量,切实推进伊宁市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伊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市级聘用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3名,初中教师88名,小学教师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伊宁市中小学招教师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届、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被伊宁市聘用的市级聘用教师。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此次教师招聘对教师资格不作硬性要求,但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