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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医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网络面试、试讲成绩及考察公告(第三次)

2020-11-16  |  来源: 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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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我校已完成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网络面试、网络试讲环节(网络面试、网络试讲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考察(含考核)及后续招聘环节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法

(一)考察(含考核)

考察(含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1.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及纸质版报名材料到报考学院报到,考察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应考核环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网络面试、网络试讲×70%+考察(含考核)×30%

二、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资格复审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审核通过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合格、资格复审通过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072

八、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网络试讲成绩如下:

2020新疆医科大学网络面试成绩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第三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网络面试、网络试讲成绩及考察(含考核)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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