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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招聘30人

2021-03-31  |  来源: 新疆供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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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成立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专、技工、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成人函授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隶属自治区供销社管理。学校拥有乌鲁木齐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677号)、石河子校区(石河子市东环路208号)、阿克苏校区(阿克苏市南昌东路35号)等三个校区。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7.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需取得MHK四级甲等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xjgx1954.com)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4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13日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组织人事科(可乘27路、76路、52路、152路、303路、526路、535路、701路、922路等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或电信中心下车即到)

4.报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6656274

5.报名材料:考生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组织人事科。

9.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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