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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9月26日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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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教育培训公司为防止员工跳槽到同行竞争性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和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禁止期限为3年,补偿金为工资金额的10%,约定在合同期间内按月发放给员工,并约定了3万元的违约金。根据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因为员工是自愿和公司签订的

B.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该公司不能要求赔付违约金。因为公司的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按月发放

C.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该公司可以要求其赔付违约金。因为公司已经向员工支付了补偿金

D.竞业限制约定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因此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AC。本题考查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题中,劳动合同属于员工自愿和公司签订,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A项说法正确。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AC。

D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据此可知,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期限最长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但并不会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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