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照事业编制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参照事业编制警务人员412名,其中男性400名、女性12名。
2、警务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20年7月1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警务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35岁以下(即1985年7月1后出生)、女性30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5、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6、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开始,周六、日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
博乐市政府4号楼南门博乐市公安局招聘办。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政审表、身份证以及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政审表在这里!(请将下方图片保存,打印出来后填写完整并盖章)
(2)网上报名:将政审表、身份证以及毕业证电子图片发送至blsgaj@qq.com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6、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科目:
男性:1000米跑、5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性:800米跑、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
(三)笔试
1、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四)体检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在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经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 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警务人员工资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例:新聘用大专学历警务人员工资每月为6345.02元(含五险一金),除工资外按照岗位及职责分工每月享受最高薪资补助1000元,加班费480元,每月给予500元伙食补助,免费提供住宿。在年度内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金1.5万元。
(二)新招聘的辅警工作满一年,解决博乐市户籍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博乐市市民待遇及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四、监督及要求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8116810501(韩警官)
18609090476(张警官)
18690901051(张警官)
0909-2239013
0909-2239057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
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