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伊犁州巩留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8人。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招警考试网获取。
因工作需要,根据《巩留县县财政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巩留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8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可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3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证书;
4.其中复原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历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开除学籍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或者从事本局辅警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辞职手续擅自离岗的;
6.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本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10.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岗前训练考核、聘用等。
(一)报名、资格审查、政审
1.报名方式
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先关注“巩留人社”微信公众,下载打印《2020年巩留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根据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到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社区)计生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国保大队进行审核盖章;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驾驶证正副本、其他特长、奖励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近期照片两张到公安局政工室进行审核登记。招聘人员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资格。
2.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此次招考主要费用包括:考试费8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理论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
2.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笔试成绩加5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只能加5分,不得累加);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第二天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巩留人社”微信平台查询;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复原军人、警校毕业生免笔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招聘人员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体能测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下一人员。
(七)调剂补岗
如本次招聘出现空岗,可从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但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岗,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选择补岗(调剂补岗人员必须符合拟补岗岗位条件)。
(八)公示、岗前训练考核、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训练考核,岗前训练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月收入5577.54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缴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44元/人/年。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免费一日三餐和集体宿舍;
2、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3、享受国家规定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5、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直到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巩留县公安局政工室、巩留县各乡镇派出所;
3.每月开展笔试、面试工作,请每月15日之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当月17日到人社局505财务室缴纳考试费,并到四楼407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将会变更,请时刻关注巩留人社微信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8685021
县人社局:7750954
监督电话:
县纪检委:5622172
县人社局:7750993
本《公告》由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