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和田地区和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招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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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编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自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报考、严格审查、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待遇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经聘用后,由和田县人社局统一安排,从事专职工作。
(二)劳动合同制。完成公示后,试用期1个月,由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与和田县人社局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暑和任务要求,配合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工作。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随时安抚上访群众的情绪,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案件调查、处理。
4、服从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
(五)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基本待遇构成: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工资4500元,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扣除“三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做好招聘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1日后出生的)。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