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考试题库 >  模拟预测 > 

2021新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8月11日

2021-08-11  | 

【导读】2021新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8月1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获取。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81028721

新疆公务员考试备考群:721553499

【单选题】刁某因为投放危险物质被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他表示听不懂普通话,法院遂派了一个蒙古族翻译,刁某又当庭提出参加本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之一是被害人的母亲,某高校法学副教授,则此时(   )。

A.法院应当延期审理,通知区检察员,由检察长决定其回避

B.基于人民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以及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学副教授不属于回避范围

C.刁某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其回避

D.对翻译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人员决定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审判人员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院长决定。据此可知,刁某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回避。

故本题答案为C。

A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题中,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不由检察长决定回避,而是由院长决定。

B项:《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本题中,该法学副教授作为人民陪审员,且是被害人的母亲,即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所以应当回避。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本题中,对翻译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新疆金标尺教育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事考帮APP

事考帮,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金标尺点击下载
金标尺教育

热门招聘实时更新 备考干货关注查看 模拟演练模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