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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762人

2021-09-30  |  来源: 昌吉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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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2名,其中:考试招聘742人、考核招聘20人。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考试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考核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报考人员的服务处所须在招聘单位所在县域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附件2)。

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2021年9月29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2021年9月29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8日-10月17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点击进入: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下载打印《报名表》、缴费:2021年10月9日-10月18日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1月2日-11月5日

(三)分类开展后续工作

1.考试招聘

1)笔试:2021年11月6日

2)公布笔试成绩:2021年11月12日

3)体能测试: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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