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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招聘启事

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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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经学院党委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教师、辅导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紧缺专业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投递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试讲、体检、政审、公示等。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5日起,2020年2月1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个人简历(2020年1月5日起)
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报考岗位、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证书等扫描件压缩一并发至邮箱(1342067095@qq.com),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会有工作人员通知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继续教育分院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试讲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有资格参加2020年2月16日的试讲。试讲内容为学院教务科指定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
(五)体检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政审
政审材料由应聘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七)公示
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学院人事处审核,并报学院党委同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分院及学院人事工作要求进行聘用。
三、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月(含社保);
2.转正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核定,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工作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泉校区(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

 

附件:《继续教育分院东泉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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