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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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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院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空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0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2018年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昌吉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原则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员:何老师、陈老师

监督电话:0994-2525894  0994-2354053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8日后出生);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8、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cj.gov.cn/index.htm)、昌吉学院网(http://cj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6日,后续公告请以昌吉学院官网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昌吉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8日

2、报名与缴费链接:报名与缴费采用线上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睿聘招考一体化网址进行报名。(https://zhaokao.51ruipin.com/rp-web/#/index/ff80808172cf2df40172d94e7a520650)

报名完成后,通过睿聘招考一体化系统在线缴费。(报名缴费只支持电脑端链接进行,请勿使用手机进行缴费。)

3、资格审查方式与时间:7月7日至7月9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和考生基本信息表,上传第四款中岗位所需的所有PDF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材料

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与《考生基本信息表》;

b.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c.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三者之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d.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考试证书;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达到岗位要求的证书;

e.岗位要求是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近期出具的党员证明;

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包含身份说明、同意报考的结论);

g.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材料;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2),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代码进行专业确定。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老师0994-2354152

(三)考核

考核采用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试讲与面试分两个环节一并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试讲与面试分别赋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讲与面试采用线上方式,具体时间、试讲题目、面试安排(缴费、模拟、硬件要求等)另行公告。

4、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昌吉学院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昌吉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昌吉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昌吉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昌吉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昌吉学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昌吉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附件2: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昌吉学院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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