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10:00—2020年7月6日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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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用好各类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哈巴河县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选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对象、条件、岗位及服务期限
(一)招聘数量
全县共招聘2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哈巴河县户籍或生源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不含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服务期限
1.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为乡(镇)、村(社区)招聘6个月临时性过渡性岗位100人。
2.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岗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年期限服务岗位100人。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培训、上岗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10:00—2020年7月6日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哈巴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06-6626465。
3.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一份等相关的其他材料。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一份等相关的其他材料。
5.户籍未转回哈巴河县的应届毕业生,属哈巴河县生源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父母哈巴河县户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也可选择两个岗位同时报考(既可同时报考为乡(镇)、村(社区)招聘6个月临时性过渡性岗位及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年期限服务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4.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招聘。
5.笔试成绩公布:哈巴河县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笔试成绩及考试其他安排。
(三)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在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哈巴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培训
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组织上岗,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1.体检、培训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前100名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年期限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除确定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外,剩余体检、培训合格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重新进行排名,前100名确定为乡(镇)、村(社区)招聘6个月临时性过渡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对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政策,按照聘用期限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4.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5.对招聘人员实施日常考核工作机制,发现有违规、违纪、重大工作问题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3134.23元(实发工资2000元,个人应缴纳社保344.97元,单位应缴纳社保为789.26元)。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进度及时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政策解释
(一)本简章由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单位及电话:哈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627597,0906-6626465,0906-6627242。
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