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财政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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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经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财政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八)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九)报考人员须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仔细核对本人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因报考人员未按照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报考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详见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与原服务单位解除服务协议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程序和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xjcz.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