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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7人(第二批)

【导读】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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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相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新疆培养学前教师、基础教育教师和双语师资的师范院校,被称为“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学校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和光荣办学传统的百年老校。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肩负起为自治区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光荣使命。1989年、2003年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相继并入。2012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4个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中湾校区、亚心校区),占地1250亩。

学校设有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办37个专科专业;先后建成校级精品课程29门、校级特色专业1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项目1项,获批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立项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前教育专业)1个,拥有一批相对固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edu.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八)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九) 本方案中“少数民族”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其余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对待;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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