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伊犁州直县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官网获取。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围绕伊犁州“10+1产业集群”和“2+10+X+N”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干部人才队伍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组部发〔2024〕57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伊犁州直县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29人,服务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11个县市事业单位引才岗位256个,计划引进329人(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对象
(一)伊犁州直县市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公办本科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和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培养协议中明确要求须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单位的人员)、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才范围。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务各族人民;
5.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2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2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依次类推),具体要求详见《伊犁州直各县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6.应聘人员学历应是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第一日;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伊犁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国企)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8.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曾作为伊犁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伊犁州直县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各县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20:00。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填报信息弄虚作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县市严格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社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具备资格与发布引才岗位需求是否一致,如因与引才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资格审查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县市在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所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名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引才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社局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确定。
考核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县市须在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考核评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1:1比例确定及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核通过人员由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需在各县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至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社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考察结束,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核分值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引才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人才,可享受县市引进人才待遇,具体政策待遇以各县市人才政策为准。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预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伊犁州党委组织部:0999-8028870
伊犁州人社局:0999-8028212
伊宁市委组织部:0999-8359046
伊宁市人社局:0999-6777686
奎屯市委组织部:0992-3276722
奎屯市人社局:0992-3248601
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0999-8792209
霍尔果斯市人社局:0999-8797710
伊宁县委组织部:0999-4022675
伊宁县人社局:0999-4051532
霍城县委组织部:0999-3022420
霍城县人社局:0999-7783814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0999-3625001
察布查尔县人社局:0999-3625861
尼勒克县委组织部:0999-4622470
尼勒克县人社局:0999-4622560
巩留县委组织部:0999-5626840
巩留县人社局:0999-8687017
新源县委组织部:0999-5035539
新源县人社局:0999-7776267
昭苏县委组织部:0999-6026106
昭苏县人社局:0999-6022508
特克斯县委组织部:0999-6628554
特克斯县人社局:0999-662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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