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新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2月22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获取。
【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撤销要约,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是(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回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
《合同法》第18条规定了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定了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注意C项中的“等待甲公司的答复”即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项不符合该第19条第(2)项规定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所以虽然已经进行了履约的准备工作,但是仍然不能成为本题的选项。应当准确记忆法条的概括。
故本题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