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新疆党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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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1〕4号)等有关法规政策,2021年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在党校挂牌成立,校(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教学科研实力,一定办学规模,教学设备、学员生活设施基本齐全的学府。
校(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占地总面积47,511平方米,公用建筑总面积72,767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拥有行政办公楼、现代化的综合教学培训楼、学员公寓楼、学员餐厅、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礼堂等主体建筑,内设报告厅、各类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计算机室、电子阅览室等,建有文化娱乐设施和体育健身场地,可同时容纳800余人学习生活。
校(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求真、创新、勤奋、和谐”的文化理念,现已形成以培训轮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主,以研究生教育和干部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辅的“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及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http://www.xjdx.gov.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六、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25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3月31日(含)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3月31日(含)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对口,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八)应聘教师岗位者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九)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和硕士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