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复习资料:刑罚的种类。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考试网。
法律知识在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中有一定的占比,而关于刑罚种类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版块的经典问题,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刑罚的种类吧!
我国刑法典里面明确规定了,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其中主刑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独立适用,不可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依附主刑实施,也可独立适用。除此以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
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3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隐藏考点】
1、管制刑期的折抵
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刑期的折抵
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举个例子】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的刑种是( )。
A.剥夺政治权利
B.拘役
C.管制
D.有期徒刑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知识。
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