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38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根据《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301个空缺岗位招聘386名工作人员补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考生自愿报名(详见附件1),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确认或举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及岗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l.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6月18日10:00—6月22日18:00。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39.97.107.149//ylzsydw20/info/index.html)考生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21年6月18日10:00—6月22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加分和排名。对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三)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岗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6月24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5日至26日,共2天。资格审查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伊犁州直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伊犁州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州(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两委”正职或任职满5年以上的“村两委”成员须提供州(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伊犁州直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伊犁州直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经确认放弃资格审查(含未按时参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