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人,疾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118名、驾驶员2名、厨师1人,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户籍要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包含伊宁市)户籍的适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国家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及其他要求:18 周岁及以上、35 周岁及以下(详见岗位需求表),性别、民族不限,国语流利、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无犯罪、吸毒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优先;118 名收费人员为3 个月的季节性临时用工;具体要求详见《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学历、户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6、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收费站距离县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报名时须慎重考虑。
7、须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调剂。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含电大、函授、自考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人员)和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2.曾被自治区各地州公路管理局、交投集团各子分公司辞退、开除或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3、被原用人单位开除人员不得报考。
4、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5、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6、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得报考。
三 、招聘岗位
详见《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考简章公布在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hr.com/)。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至5月19日19:30 。
(二)报名方式
1、采取QQ邮箱简历投递方式报名,报名简历发至指定邮箱:1765142992@qq.com。
2、如实填写《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名表粘贴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5、报考职位咨询电话:0991-4529494、4526191。
(三)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00-20:00。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及1寸免冠彩照1张;属在职工作人员的考生需出具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报考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面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证明其身份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并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岗位人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要求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且只复查一次。
5、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1、面试结束后会对录取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由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的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七)公示
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的招聘人员,在消息通知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本人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审批后,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个月临时用工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附件:
2023年5月17日
原标题:新疆交投集团伊犁分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来源:https://www.xjhr.com/news/111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