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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塔城地区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6人

2020-08-07  |  来源: 塔城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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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塔城地区医疗卫生和疾病防控事业,根据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塔地党办〔2018〕66号)、《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塔地党办〔2019〕34号),结合地区医疗卫生、疾病防控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条件和年龄要求

1、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取得硕士学位(含外国留学取得硕士学位,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不举办专场招聘会,采取网上投送简历的模式开展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可根据职位表选择合适的岗位填写《塔城地区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表》,并投送《塔城地区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表》和简历,电子版投送电子邮箱3232695215@QQ.COM。

报送材料包括:《塔城地区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表》。②简历。③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彩色照片),请注明“姓名—塔城地区人才引进投送简历专用”。

电子简历投送时间:即日起—2020年10月31日,招满即止。

(二)签订意向书。对有就业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引进人才,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报到招聘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地区人社局报到。

(五)体检。由地区人社局负责确定体检地点,组织引进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人员到位。招聘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人社部门开具报到函,到用人单位报到。

(七)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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