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新疆第二人民医院赴内地引进人才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获取。
新疆考试交流群:681028721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0〕6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赴内地院校开展2020年秋季引进人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南京)
1.南京人才大厦;
2.“江宁高校区”校园联合专场。
(二)时间
2020年10月17日-18日。
二、招聘对象
招聘站点所在城市及周边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待遇
被我院录用的考生,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已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经用人单位招聘小组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就业协议书》,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完成后续考核环节。
(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社区)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t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