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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宁县中小学县级招专职校医90人

2020-09-07  |  来源: 伊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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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州党委和县委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伊宁县教育系统秋季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职校医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伊宁县中小学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

2.2020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医疗卫生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日以前),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有工作经验且有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

4.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临床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中医类(含民族医类)、农村医学、公共卫生类、护理类、预防保健类、医学检验类、医学影像类、药剂类相关专业。有资格证者优先,须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证书。

5.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刑事处罚或吸毒史;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够服从工作分配,从事疫情防控所需的任何工作;

7.曾在诊所、民营医院就业,现处于停业状态或待业居家人员,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并有意愿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等政审不合格的;

2.道德品质较低、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3.曾经组织、煽动参与上访和无理上访的;

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和义务教育法的;

5.经常外出或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履职和胜任岗位要求的;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7.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伊宁县中小学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试用考核、签订合同等。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1日

2.报名方式:通过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党建网(http://www.ynxdj.gov.cn/)、“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填报《伊宁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县级聘用专职校医报名资格审查表》,根据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件拍照打包,以本人姓名+电话命名,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邮箱号为531643146@qq.com)。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完成劳动合同签订的立刻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二)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1.面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局统一通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形式、面试地点等详细信息在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政审:政审表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资格审查合格且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伊宁县相关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和卫健委进行岗位分配和统筹调剂。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由县财政供养,工资待遇按照本县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同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管理和调剂的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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