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春季伊犁霍城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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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霍城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霍城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就读于霍城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含户籍未迁至霍城县的就读学生);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霍城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在霍城县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在霍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不受理以下情况人员的申请:同一申请人一次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考试要求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种类。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以及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仅笔试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3.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照教育部安排,受疫情影响的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笔试、面试成绩仍有效)。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霍城县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时间安排
霍城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26日至6月30日,网上申请报名时间统一为:4月26日至5月14日,现场确认、体检、缴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工作实际具体安排,以发布的具体时间为准,如有特殊情况按上级安排进行调整。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14日。
(二)现场确认审核时间:5月17日—5月18日。联系人:王万鹏 联系电话:0999-3027696/19990998389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5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5月24日-5月25日,霍城县中医院(清水河镇瞻德中学旁)(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领取)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