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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202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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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195个空缺岗位招聘228人补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同时适当调整放宽部分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资格条件,考生自愿报名(详见附件1),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后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确认或举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加分和排名。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不含街道、社区),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及岗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3月23日10:00至3月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点击“塔城地区就业人事考试平台”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操作。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21年3月24日10:00至3月30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人数,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3月31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16日,共3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若有变化,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开放大学(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436号)

  行车路线:乘坐3路车在地区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

  3.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使用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并于资格审查和面试前持续关注“防疫健康信息码”状态。及时关注“健康塔城”微信公众号中“塔城地区防疫政策提醒”,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时核酸检测、合理规划出行安排。

  (2)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接触。如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自身健康管理。

  (3)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考生在考点入场检测处,提前准备好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信息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

  (4)请考生自觉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考点。

  4.资格审查和面试管理要求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1)按属地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不含资格审查、面试当天)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2)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3)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4)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纪律规定,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安全参考、诚信参考!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考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向塔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901-6231771)了解入塔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按照塔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报考要求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审查(含未按时参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8日至21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共4天。(具体岗位面试安排以资格审查通过时发放《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

  面试地点:定于塔城开放大学。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费用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

  (3)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

  (4)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参加面试的顺序号,不能泄漏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次日17:00前,将在塔城开放大学门口对总成绩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参加下一环节准备。

  (五)体能测评

  1.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岗位详见《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设置表》(附件1)。

  2.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

  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要求,将在总成绩公示时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时间拟定于4月21日和23日分两批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总成绩公示通知要求为准。

  2.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须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6、7、8)。相关操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附件9)。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在体检结果公示后5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可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填写《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10),并与个人档案同时报考察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专业、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部分特殊岗位须根据行业要求进行考察。(进入考察人员请提前落实档案保管单位或调取个人档案,以备考察)

  (八)公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示。公示环节之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分别到地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补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补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补录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随意放弃聘用资格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补录资格或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网站发布的提示或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信息发布

  本次补录工作中,公告、报名、缴费、成绩查询、公示、通知、提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应及时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了解补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901-623954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咨询邮箱:446463360@qq.com

  报名技术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01-6221882,62230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咨询邮箱:tcldxxzx10@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将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回复。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来源:http://www.xjtc.gov.cn/info/2727/182401.htm

附件:

附件1: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附件3: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4: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docx

附件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9: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含修订内容).docx

附件10: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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