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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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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及自治区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后续环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填报信息及印证资料:2022年6月29日-7月3日

  (二)资格审查:2022年7月4日-7月8日

  (三)面试:2022年7月19日-7月27日

  (四)公布总成绩:2022年8月1日

  (五)体能测试:2022年8月3日-8月4日

  (六)体检:2022年8月9日-8月11日

  (七)考察:2022年8月13日-8月17日

  (八)公示:2022年8月22日-8月30日

  (九)聘用:2022年8月30日后

  二、程序安排

  (一)填报信息及印证资料

  1.填报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3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填报方式及要求: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系统(http://www.zxbm.work:8010,下同),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考生须保证填写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有误或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上传的相关印证资料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县(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限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10:00-19:00),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办)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审核。

  3.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的,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11日-7月13日19:00前登录网上系统缴纳面试费用,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40元/人)收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材料、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布

  2022年8月1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一)总成绩(管理岗)=(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总成绩(专业技术岗)=(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能测试

  1.2022年8月3日-8月4日,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2.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有关事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通知。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职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按具体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入闱体检考生于2022年8月5日-8月7日登录网上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3.体检时间:2022年8月9日-8月11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书。

  4.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3)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还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的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

  5.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职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入闱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7.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考察

  2022年8月13日-8月17日,由州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次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州招聘办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人员集中环节,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出示“新疆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绿码和7日内(含当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具体要求按照昌吉州疫情防控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考生可致电昌吉州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州招聘办或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经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研判同意后,方可参加。

  (四)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聘各环节,考生须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等相关检测,不得扎堆聚集,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工作人员指导和安排,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9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95070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47609

  监督电话:0994-2206004

  昌吉州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94-2891234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2.县(市)招聘办和州直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原标题:昌吉州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RvJDCoAxNkqqB0xZ8km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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