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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阜康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0-06-01  |  来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官网

【导读】阜康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1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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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结合阜康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51名,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博峰街道、阜新街道、准东街道、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所辖社区。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活动;

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在岗到村工作大学生和已经转岗的社区工作者;

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9、在合同期限内辞职未满三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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