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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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进村级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基层工作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疆内外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少数民族需具备一定的国语水平。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不属于招考范围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受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岗前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起至招满截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3.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新疆巴州和静县党政办公大楼五楼县党委组织部502室(新疆巴州和静县天鹅湖南路868号)。
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jxsygzl@163.com)。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报名表》(附件1)、《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考察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各1份。
5.2020年7月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考生须按照电话通知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采取汉语文字命题(不设其他语种试卷)。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笔试同步进行。
2.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结果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基层工作岗人员进行考察,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和静县党委组织部。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不属于本公告中所列“招考对象、报考条件”的,以及“不属于招考范围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对于考察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聘用,由和静县人社局负责与基层工作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2年。《劳动合同》一式3份,和静县党委组织部、和静县人社局和基层工作岗人员各持1份。合同期内,可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均不受影响或限制。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工作岗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可按照每期2年时间续签合同。
(七)工资待遇
基层工作岗人员的每月实发工资待遇约为3650元,每年各项实发工资待遇共计约5.78万元,具体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后,基层工作岗人员的工资由和静县人社局、财政局比照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类同条件的工资标准核算,并按规定为基层工作岗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和静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直接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基层工作岗人员工资报酬由和静县财政给予保障,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统一按月发放,并落实工资待遇增长机制。本科学历人员应发工资约为6100元/月,实发工资约为3350元/月;大专学历人员应发工资约为6000元/月,实发工资约为3300元/月。
2.基层工作岗人员享受村干部每月300元业绩考核奖励金,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造册报和静县财政局按季度发放。每年底参照和静县党委组织部绩效考评等次,享受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1.3—1.5万元)。业绩考核奖励金、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均为工资以外单独发放。
3.在和静县城统一为基层工作岗人员安排公租房作为宿舍,确保每人一间,并进行简单装修,统一配备电视、沙发、床、衣柜、燃气灶等简易家具和锅碗瓢盆等基本生活用品,房租、水电气暖等费用全部由和静县财政承担。在所工作村为基层工作岗人员安排村干部周转房作为在村宿舍,并安排在村级食堂就餐,酌情适当收取伙食费。
4.为每名基层工作岗人员一次性配发背包行囊、行李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
5.为每名基层工作岗人员按照3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额500000元。
6.家在本县以外的报考人员可报销参加笔试、面试的火车票、汽车票等来和静交通费用。已聘用的基层工作岗人员可参照在编人员相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并报销回家探亲往返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
(八)培训
1.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组织对新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
2.每年对基层工作岗人员进行1次不少于10天的集中脱产培训,从党建知识、农村政策、惠民政策、民族团结、公文处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基层工作岗人员综合素质。
3.基层工作岗人员纳入和静县党委组织部跟班锻炼计划,分批次、分时段进行跟班学习培训。
(九)培养锻炼
1.实践锻炼。将优秀的基层工作岗人员安排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群团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岗位进行重点培养,全面参与村级有关工作,在实践中成长。
2.跟踪培养。建立基层工作岗人员帮带培养长效机制,根据知识水平、个人特点、能力素质等因素,逐一确定培养联系人,由村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长或副队长、乡镇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正职等结对担任培养联系人。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加大培养力度,促进基层工作岗人员成长、成材。对优秀的基层工作岗人员安排专人进行跟踪了解,定期掌握和反馈情况,实施有目的、有重点的跟踪管理和培养。
3.考核结果应用。基层工作岗人员年度考核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30%左右。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按照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程序选任为村“两委”正职;表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任职满一个聘期、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荣获县级以上荣誉的,推荐通过组织程序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4.择优发展入党。乡村党组织把基层工作岗人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每年把20%左右的优秀基层工作岗人员发展成党员。
5.择优培养使用。乡村党组织每年培养使用特别优秀的基层工作岗人员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岗位任职,推动基层工作岗人员加快成长。村干部需调整时,优先从基层工作岗人员中确定。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www.xjhj.gov.cn)进行发布。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信息内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和静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答复。政策咨询电话:0996-5026400。
附件:
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