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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阿克陶县政法委招聘村级综治员29名

2020-07-06  |  来源: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0年阿克陶县政法委招聘村级综治员(公益性岗位)29名。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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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村级综治力量,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公益性岗位)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阿克陶县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阿克陶县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服从分配;

3.报名条件参考岗位设置一览表;

4.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5.计算机专业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

6.牧区乡镇部分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政审不合格人员;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人员;

3.已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含协警、各类协理员等);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阿克陶县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填写《2020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报名表》,考生所需《报名表》和《政审表》在报名点领取或登录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http://www.xjakt.gov.cn)。

2.报名地点:阿克陶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阿克陶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2寸彩色照片各1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5日—7月1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每科目4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持当地乡镇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免考试费用。

7.考生在填写《2020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政审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因停机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3天。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如人员不足,按实际人员确定。

2.面试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及实践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5-8分钟。

3.面试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3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的岗位1:1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三年一签),工资待遇为26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举报电话:0908-7655100

 

  附件:1.2020年阿克陶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2020年阿克陶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报名表.docx

      3.2020年阿克陶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政审表.docx

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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