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非吐鲁番户籍的驻吐鲁番部队现役军人及吐鲁番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证明配偶或子女关系的相关材料。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在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总工会共同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招聘环节。
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
5.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需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2016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吐鲁番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被考察人员须填写《2020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表》,并按程序到相关单位、部门考察,报招聘岗位所在区县工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吐鲁番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社保等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与待遇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本工作职责
1.负责本岗位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指导和帮助所辖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
3.熟悉掌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基本情况,负责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和帮助区域、行业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建立工会,发展工会会员,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履行工会职能,帮助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助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履行维权职责。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做好各族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
6.组织指导辖区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