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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我院已完成笔试岗位的线下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成绩及后续环节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线下面试人员名单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线下面试人员名单
二、后续考核安排
(一)线下面试
1、面试形式:线下结构化面试,分为1道综合题,2道专业题,面试时间6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线下面试时间:2020年7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线下面试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原新医大二附院七道湾院区),各专业具体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4、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下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2)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并主动报告近14天外出旅行经历,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配合工作人员作好测温、登记及手消毒工作。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会议室、面试休息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参加线下面试,所有面试人员自行前往任一家三甲医院进行新冠病毒IgM、IgG抗体检测,检测结果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七日内有效,考生凭有效期内检查结果(阴性)参加面试,并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
1、试工(含试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地点:相关科室
3、试工(含试工考核)参加人员:编制外7048岗、7049岗、7055岗、7059岗、7060岗通过面试人员。
4、试工(含试工考核)内容构成
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5、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
试工(含试工考核)总成绩=科室考察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试工(含试工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含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含试工考核),视为放弃。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三)心理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经医院党委会批准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七、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95168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0年7月1日